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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专家“六个决不放过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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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专家“六个决不放过”
 
       其一,只要是地方政府发执照,地方政府监管,通过工商审核,正常收税,政府媒体公开宣传过的“非法集资”“非法传销”,且不说定性是否对,一定得搞清楚,到底是谁干了“非法”?老百姓是受了谁的误导?判案,必须以事实为依据,离开了事实的判决一定是错误判决。不讲事实,则定性绝对错误。错误定性的判决,坚决要求改判,决不放过!
 
       其二,再怎么说依法治国,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依法治国。中国共产党代表着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,中国的法律是广大公民意志的体现。司法不讲政治,办案不要党性,拒不落实审前返还,造成投资人有病没钱看而死亡的,办案机关及其领导必须被追究责任。一个也决不放过!
 
       其三,即使构成的“非法”,但资金用到了实体上,企业正在运转。突然打垮了企业,活干了半截,搞清盘肯定还不起老百姓的钱。滥用刑事手段,强行打垮企业的,一定要求中止司法程序,恢复企业营运。拖上一天,就让他们承担一天的责任。可以边办案边让企业营运,为什么要强行打垮企业?对这些办案人员,一个也决不放过!
 
      其四,打垮企业前,对企业了解不多,基本事实就没有搞清楚,只管先抓人封了平台,然后逼着投资人报案,走司法程序。凡属于用欺骗、引诱、强迫制造的非法证据,一个个都要排除。报案,是投资人个人意志的 真实表达。因为受蒙蔽、欺骗、强迫报了案的,一定要申请撤案,一个也不能放过!
 
      其五,办案机关,不搞清楚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,只管走法律程序。这里,只要一块钱说不清楚,决不放过!哪怕盖成了烂尾楼,也得指着叫我看看。收回来一块钱,我捐给贫困山区的孩子100,那是我高兴,我愿意!但是,我决不便宜腐败分子、诈骗分子、敛财执法分子。这一回,不能太好说话。
 
       其六, 法院和法官,听命于地方强权,而不听命于律师、法律、党的宗旨,只管判错案,只管制造呼格案、聂树斌案,他们胆大妄为地认为,反正你们也翻不了案。这一回不同了,凡属于本应该依法公开、网络直播(包括假公开、假直播:挑选对法院有利的说法公开),故意办错案的,一定要求追究法官和法院责任!决不放过,一定要求翻案!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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