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金秋杯”小小说征文启事(转)
为进一步促进小小说创作,讴歌生活中的真善美,进一步体现小小说快捷反映社会生活、小小说是平民艺术的文体特点,引导广大读者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价值观,依据小小说区域联合发展态势,特别是东北三省小小说作家创作热情高涨的实际,东北小小说沙龙联合沈阳金秋影视传媒决定举办“金秋杯”小小说征文活动。
一、主办单位
“金秋杯”小小说大赛”活动由沈阳金秋影视传媒、东北小小说沙龙联合主办。
二、活动要求
1、征稿范围:凡东北小小说沙龙成员均可参赛。不接受其它渠道稿源。
2、征稿要求:字数不超过1500字,主题突出,立意新颖,结构严密,新奇巧妙,针砭时弊,弘扬正气。稿件末尾须注明作者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、详细地址、邮政编码和通讯方式。
3、征稿时间: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7月1日结束。
4、参赛方式:作者可将参赛作品发到沈阳金秋影视传媒官方邮箱,yingxiangzz@163.com
每位作者限发两篇。由组委编委会成员初选入围作品结集出版(国内公开发行书号),并在入围作品中由邀请的专家评出一、二、三等奖和优秀奖
5、奖项设置及作品评选:将邀请专家对参赛稿件进行评选,设一等奖1名,奖金1000元;二等奖3名,奖金500元;三等奖5名,奖金300元;优秀奖10名,奖金200元,入围奖80名,作品入选“金秋杯”小小说征文获奖作品集,颁发证书。
6、作品使用:本次活动所征集的入围作品由沈阳金秋影视传媒结集出版,沈阳金秋影视传媒享有发表、宣传、出版及微电影改编权。参赛作品在未公布评奖结果之前,在其他公开出版物另有发表,即视为弃权。作品严禁抄袭。
7、组委会: 顾问:杨晓敏 白小易
主 委:金秋
副主委:袁炳发、于德北
组 委:党存青、田洪波
三、东北小小说沙龙理事以上人员不参与征稿。
沈阳金秋影视传媒
东北小小说 沙 龙
2014年12月30日
为进一步促进小小说创作,讴歌生活中的真善美,进一步体现小小说快捷反映社会生活、小小说是平民艺术的文体特点,引导广大读者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价值观,依据小小说区域联合发展态势,特别是东北三省小小说作家创作热情高涨的实际,东北小小说沙龙联合沈阳金秋影视传媒决定举办“金秋杯”小小说征文活动。
一、主办单位
“金秋杯”小小说大赛”活动由沈阳金秋影视传媒、东北小小说沙龙联合主办。
二、活动要求
1、征稿范围:凡东北小小说沙龙成员均可参赛。不接受其它渠道稿源。
2、征稿要求:字数不超过1500字,主题突出,立意新颖,结构严密,新奇巧妙,针砭时弊,弘扬正气。稿件末尾须注明作者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、详细地址、邮政编码和通讯方式。
3、征稿时间: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7月1日结束。
4、参赛方式:作者可将参赛作品发到沈阳金秋影视传媒官方邮箱,yingxiangzz@163.com
每位作者限发两篇。由组委编委会成员初选入围作品结集出版(国内公开发行书号),并在入围作品中由邀请的专家评出一、二、三等奖和优秀奖
5、奖项设置及作品评选:将邀请专家对参赛稿件进行评选,设一等奖1名,奖金1000元;二等奖3名,奖金500元;三等奖5名,奖金300元;优秀奖10名,奖金200元,入围奖80名,作品入选“金秋杯”小小说征文获奖作品集,颁发证书。
6、作品使用:本次活动所征集的入围作品由沈阳金秋影视传媒结集出版,沈阳金秋影视传媒享有发表、宣传、出版及微电影改编权。参赛作品在未公布评奖结果之前,在其他公开出版物另有发表,即视为弃权。作品严禁抄袭。
7、组委会: 顾问:杨晓敏 白小易
主 委:金秋
副主委:袁炳发、于德北
组 委:党存青、田洪波
三、东北小小说沙龙理事以上人员不参与征稿。
沈阳金秋影视传媒
东北小小说 沙 龙
2014年12月30日

